韓國食品藥品管理局2009年3月23日發(fā)布了G/TBT/N/KOR/209號通報,標題為:食品標簽標準修正提案。要求撤銷當進口產(chǎn)品的外語名稱為了標簽翻譯成韓語時,此類產(chǎn)品的名稱使用圓括號一前一后用韓語和外語標示的要求;允許除了糖漿外的原料或食品配料的名稱用作糖漿產(chǎn)品名稱的部分;撤銷要求顯示飲用咖啡濃縮液推薦加水量的法規(guī);將具有安全問題的食品添加劑羥苯甲酸丁酯、尼泊金乙酯、對羥基苯甲酸異丁酯、異丙基苯甲酸異丁酯,從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列表中刪除。
該修正提案擬批準日期及擬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見截止日期:自通報日期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