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工業(yè)部國家技術法規(guī)和消費政策委員會近日發(fā)布G/TBT/N/UKR/18號通報,通報了烏克蘭內閣決議No.1057批準的“限制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某些危險物質的技術法規(guī)”。擬于2011年生效的該技術法規(guī)涉及電子電氣儀表和設備、家庭設備、電信及信息處理設備、消費設備、照明設備、玩具、運動和休閑設備、產品分配和定量用自動化設備等。該法規(guī)規(guī)定了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某些危險物質的主要要求和使用危險物質的主要限制。
2008年,經福建檢驗檢疫局檢驗出口烏克蘭商品貨值8999.04萬美元,同比增長5.83%。為此,檢驗檢疫部門建議有關企業(yè):一是要把好檢驗關,確保所用原輔材料符合烏國要求;二是開展安全評估,對自身產品做到心中有數(shù);三是認真研讀相關法規(guī),出口前了解相關政策;四是拓寬與國外進口商磋商渠道,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確保輸烏產品順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