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撤銷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有缺陷,當事人一方享有撤銷權,可行使撤銷權對已經(jīng)成立的合同予以變更或撤銷的合同。
可撤銷合同產(chǎn)生的原因有三個: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三、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如何處理因變更權或撤銷權的行使而有所不同:一、如果當事人行使了變更權,則合同繼續(xù)有效,當事人應當履行變更后的合同;二、如果當事人行使了撤銷權,則合同自始無效。當事人不行使撤銷權的,該合同即為有效。